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科研处副处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德国洪堡基金会“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民法总论、侵权法、法学方法论。
社会兼职:
1. 中国法学会理事
2.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3. 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4.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
5. 北京市法学会债权法研究会副会长
6. 天津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7.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专家顾问
8.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9. 郑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10.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兼职教授
11. 中关村青联委员
教育背景:
2010年6月――2013年1月,德国洪堡基金会“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7年9月――2008年8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1年9月――2004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
1998年9月――2001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
1994年9月――1998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荣誉奖励:
1、2013年,获得“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
2、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3、2012年,论文“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4、2010年,专著《公序良俗原则研究》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提名奖。
5、2013年,专著《权利与利益区分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之研究》获得首届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
6、2013年,论文“侵权法中权利与利益的区分方法”获得“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7、2013年,入选“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8、2010年,专著《公序良俗原则研究》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9、2012年,论文“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10、2008年,获得第三届“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称号。
11、2007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12、2006年,获得第二届“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称号。
德国洪堡基金会“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荣获“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两次被学生评为“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科研成果:
(一)专著类
1、《权利与利益区分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公序良俗原则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二)论文类(部分)
1、权威期刊,“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区分”,《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1期。
2、权威期刊,“民法基本原则:理论反思与法典表达”,《法学研究》2016年第3期。
3、权威期刊,“违背善良风俗故意加损害于他人与纯粹经济损失保护”,《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
4、权威期刊,“侵权法上权利与利益的区分方法”,《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5、权威期刊,“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6、“‘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谁为集体所有权人?――风险界定视角下两者关系的再辨析”,《中财法学》2016年第1期。
7、“民法典的开放性及其妥当实现”,《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4期。
科研项目:
1、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研究”(项目号15ZDA40),主持人,2015年立项。
2、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项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保护及实现制度研究”,主持人,2014年立项。
3、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2014年立项。
4、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10CFX036),主持人,2010年立项。
5、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侵权法上故意违反善良风俗的加害行为研究”(09YJC820116),主持人,2009年立项。
6、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青年项目“民法中的类型化方法”(05ZFQ82001),主持人,2006年立项。
7、中国政法大学校级教改项目“案例课、研讨课研究”,主持人,2006年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