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法学博士,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法理教研室原主任,国家“七五”、“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法律文化教研室主任,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会理事,德国洪堡学者。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被评为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法治人物。
研究领域:
宪法与行政法、法治理论及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研究。
人物履历:
1997.09-2001.07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1.09-2004.07 黑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4.09-2007.07 中国社会科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7.07-2008.0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干部。
2008.01-2010.07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其间:2008.09-2010.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学博士后)。
2010.07-2012.0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其间:2010.07-2011.09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学者)。
2012.08-2017.05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师(2015.11评为研究员,2016.12评为教授)。
2017.05-2018.10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法制(法理)文化研究室主任。
2018.10-2020.01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
2020.06-2021.08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获奖情况:
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法治人物”。
2023年5月6日,入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公示名单。
个人成就:
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发表文章100余篇,文章被《新华文摘》《红旗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社会学文摘》等转载。
主要科研成果(含著作、论文及课题):
1、《社会治理测量维度与城市社区创新——基于深圳市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2、《惩治性贿赂的两种路径》检察日报2013年10月16日;新华文摘2014年第1期全文转载;
3、《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
4、《侦查机关“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研究》,《理论与改革》2013年第6期;
5、《国外城镇化立法的主要特征》,《银行家》2013年第2期;
6、《论流动摊位的简易登记制度》,《行政管理改革》2013年第1期;
7、《德国见闻录》,《法学家茶座》2012年第3期,《学习时报》2013年3月8日,3月25日全文转载;
8、《行政管理创新与行政监督检察权的完善》,《青海社会科学》 2012年第5期;
学术著作:
1、《论公民的宪法义务》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传承与创新——新中国检察制度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
3、《理念、制度、文本——社会主义宪政的构建与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年版。
李勇教授课题:(主持)
1、2010年 国际气候变化项目(德国洪堡基金会)
2、2013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研究
3、2013年 中国法学会: 地区碳排放权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