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旗帜动态> 培训动态 >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出席“以‘典’明‘践’——大成走进民法典时代”大型公益直播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出席“以‘典’明‘践’——大成走进民法典时代”大型公益直播活动

  时间: 2020-06-20      974     分享:

2020年6月2日,由大成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以‘典’明‘践’——大成走进民法典时代”大型公益直播活动成功举行,活动邀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出席并作讲话,平台近十四万的观众在线观看,夏吟兰教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修订背景及条款适用进行了深度解读。


夏吟兰1.jpeg


夏吟兰教授以《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为开篇,阐释了《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的立法宗旨,既从调整对象和立法传统等方面解释了“名称及体例”的修改意义,又进一步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层面详细说明了新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条款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亲子关系在《婚姻家庭编》中占重要地位,《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异议进行了规定。夏吟兰教授从“身份稳定性”、“中国传统习俗”等角度阐明了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产生的必要条件,同时又以生动的案例讲解介绍了成年子女仅能提起确认之诉而无权提起否认之诉的必要性,强调了亲子关系确认在血缘真实、身份安定、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及保障老年人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夏吟兰教授通过展示近年民政部门统计的结婚率及离婚率等相关数据,以实例介绍了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必要性及冷静期反映出的“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三十日冷静期的时效性”等重点内容,全面解读了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


夏吟兰.jpeg


《继承编》吸取了《继承法》多年实施的经验。夏吟兰教授对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与《继承法》第十一条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规定,解读了增加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必要性,并进一步介绍了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关于增加打印遗嘱及录像遗嘱的修订情况,凸显了《民法典》编纂修订内容的务实性。

正如《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写,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对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部分补充性新规,以期更好地稳定婚姻家庭的和谐关系。夏吟兰教授的精彩讲授,为我们立体展现了《民法典》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意义。



夏吟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书记处特聘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婚姻家庭编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