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旗帜动态> 政策解读 >郑新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破除这四大误区!

郑新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破除这四大误区!

  时间: 2021-08-20      810     分享: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现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理事长曾培炎)、中国政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会长郑新立近日受邀参加《中国经济大讲堂》时演讲指出,我国农村改革进展比较缓慢,这与广大的干部群众认识上的四个误区有关。

破除农村土地私有化的误区

第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农村土地“两权分离”是搞私有化。一方面,认为“两权分离”就是搞土地私有化,就是走回头路,这个路子不能走;另一方面,农村的土地“两权分离”或者“三权分置”还不过瘾,还不行,中国的土地只有搞私有化,那才能解决问题,这 两个方面认识都是不对的。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化,在私有化的基础上兼并。兼并了以后阶级矛盾尖锐,爆发农民起义,然后平分地权。隔几百年就发生一次农民起义,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围绕土地的兼并和反兼并进行的,所以私有化并不一定能够带来现代化。印度的土地是私有的,巴西、墨西哥的土地都是私有的,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现代化。所以私有化不是一个灵丹妙药,解决不了中国的问题。

另外,中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把它的承包权、使用权赋予农户,实行“两权分离”。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担保、转让,在法律上叫用益物权,经营权、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受益权都包括在内了。用益物权赋予农户,农户拿这个用益物权来抵押、担保、转让,农户的土地就可以跟市场经济对接了,成为一个可以流动的、可以分割的、可以整合的生产要素。所以,既不是搞私有化,同时又跟市场经济融合,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破除一些糊涂的认识。

破除城市资本下乡

是掠夺农村资源的误区

城市资本下乡,支持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和特色小镇建设,这不是掠夺农村的资源,而是把农村的资源价值得到实现。资源放着不用,价值实现不了,农民还照样看着“金饭碗”没饭吃。资本下乡,激活了土地资本,跟资本结合起来,使它能够获得市场价值,获得交换价值,这样农村就能够发展起来。

当然,城镇资本下去,不要搞封建“土围子”,围一大片地,自己搞一个大的庄园,不是这样的。我们要把农村土地节约起来来发展各种经营,每个农民和城里人都能获得一个比较好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经营的环境;另外,银行把土地抵押过去,如果到时候还不了钱,土地经营权变成银行的了,银行拿到的也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土地经营权或者使用权。也就是土地拿到了是用益物权,几十年以后 还要将所有权收回。所以土地不允许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流转要符合规划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要求。特别是土地使用性质的改变,必须要经过法律的批准,原来的耕地变成建设用地了,要由法律来管着,考虑怎么能够进行置换才能改变。

破除城乡一体化

会冲击18亿亩耕地红线的误区

很多人担心,我们的耕地如果流转了、减少了怎么办?这是一个伪命题。所有的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间,耕地都是增加的,而不是减少的。农村宅基地占了2亿5千万亩的耕地,如果通过宅基地的整理,拿出来一半左右用来满足当地的建设用地,还有一部分节余可以拿来进行交易。这样,至少可以节约50%的土地,把它复垦成耕地,那么,农村宅基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50%。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不会减少耕地反而会增加耕地。现在2.5亿亩的农村宅基地,如果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的整理,就可以增加1亿亩以上的耕地。

2018年,国务院通过了一个非常好的文件,有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农村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所节约的指标可以跨省域调节使用。这就意味着中部农民工输出大省,比如河南退出的宅基地比较多,节约建设用地比较多,这个指标就可以集中起来卖给广东人、江苏人、浙江人,卖一个好的价钱。这些地方需要建设用地,买了指标以后,就可以把耕地变成建设用地。当耕地减少,还能通过中部省耕地增加来加以弥补。所以从全国整体上来讲,耕地是增加的不是减少的。

破除三农问题主要靠财政投入的误区

长期以来,我们研究农村问题的同志、农口工作的同志,都希望财政增加给农村的投入。现在对“三农”投入已经占我们财政预算支出的10%,每年有几万亿元投入到“三农”问题上去,可以说财政已经尽了最大的力。但是就算一年投入一万亿元,全国这么多人,平均一个人头上也没有多少。所以,关键是要通过财政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的进入。社会资本进入那就是几万亿元,几十万亿元投入进去。

郑新立强调,实现乡村振兴、解决乡村振兴所需要的资金问题,不能完全把希望寄托在财政投入上,而是要通过财政的引导把社会资本引过来,要以“三块地”为平台,撬动城市资本下乡,这样才能够解决乡村振兴所需要的资本。


郑新立,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现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理事长曾培炎)、中国政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系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