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主讲人:刘春
刘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巡视员。兼任中国政治学会理事、北京纪检监察学会理事、北京市委讲师团特聘讲师等。
课程简介:
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做到“三个统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通过“四个善于”,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政活动坚持依法执政。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保障党的领导有效实现。
刘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巡视员。兼任中国政治学会理事、北京纪检监察学会理事、北京市委讲师团特聘讲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