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主讲人:胡锦光
胡锦光,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中宣部马工程《宪法学》(第二版)首席专家。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课程简介: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一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坚定法治自信。本课程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四个方面展开阐述。
课程纲要:
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
(一)人类社会主要的法治道路
(二)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因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首先必须“破”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为什么法治和德治需要相结合
(二)法治和德治如何相结合
(三)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中的关键作用
四、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
胡锦光,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中宣部马工程《宪法学》(第二版)首席专家。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