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飞:民法典里的时代精神
主讲人:于飞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城区人民法院专家顾问,华东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兼职教授。
课程简介:
从摇篮到身故,从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到市场交易中形形色色的行为活动,人一生各个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答案。没有哪一部法律如此深刻地嵌入并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本课程围绕民法典的时代精神展开介绍:首先指出整体的民法典体现的时代精神,如果用一句话去表述的话,那就是以人民权利为中心;然后讲解了物权编,即物权的平等保护;介绍了合同编,强调其时代精神是合同的实质正义;分析了人格权编,指出人格尊严受法律严密保护;介绍了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编的时代精神是要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分析了继承编,继承编的时代精神是进一步贯彻遗嘱中的意思自治;最后讲解了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编的时代精神是化解侵权赔偿的风险。
课程纲要:
一、以人民权利为中心
二、物权的平等保护
三、合同的实质正义
四、人格尊严受法律严密保护
五、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
六、贯彻遗嘱中的意思自治
七、化解侵权赔偿风险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城区人民法院专家顾问,华东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