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旗帜课程> 公共管理 >于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的“民法总论”课程思政建设

于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的“民法总论”课程思政建设

  时间: 2026-09-24      114     分享:

主讲人:于飞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城区人民法院专家顾问,华东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兼职教授。


课程简介:

  “民法总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规则体系大厦的价值根基和思政根基,通过价值体系与规则体系的融贯传授,使学生在学习民法规则的同时完全理解并接受《民法典》的价值基础,并把通过法律适用将该价值基础实现于人间作为自己一生法律职业的准绳。本课程中,主讲人详细介绍了“民法总论”课程的总体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


课程纲要:

一、“民法总论”课程思政建设基础

二、“民法总论”课程思政示范课的总体设计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作为“民法总论”课程思政的总线索和总基调

四、深入挖掘民法课的思政资源,全部完善课程内容

五、改进教学方法,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和方法路径

六、民法课的重要配套课程——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

七、总结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城区人民法院专家顾问,华东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兼职教授。